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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


来源: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4-12-30 00:00:00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 

 

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

 

各镇(民族乡)人民政府,市直有关单位:

目前,我市已经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时期,森林防火形势严峻。据统计,12月16日以来,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1宗,其中西江镇九陂镇各3宗, 龙坪镇2宗, 西岸镇、保安镇、大路边各1宗;三水乡、瑶安乡、西江镇出现违规炼山现象。特别是12月16日西江镇下柳塘村与阳山交界的山火、12月17西江镇矛平村大岭的山火影响大, 引起了省、市领导高度重视。鉴于此要求西江镇政府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, 同时希望其它乡镇向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星子镇连州镇学习, 取长补短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巡山护林制度

近期山火处置中,存在报告火情慢、调出队伍慢、乡镇领导到达现场慢和乡镇扑火力量不足等“三慢一不足”的现象。这些山火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注,切望各镇(乡)引以为戒。12月17日, 省委书记胡春华、省长朱小丹、副省长邓海光等领导作出重要批示, 要求各地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, 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, 切实做好元旦至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各镇(乡)一定要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,紧紧围绕省委、省政府“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”的总体目标,充分认识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,克服麻痹侥幸心理,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。要严格落实政府责任、部门责任、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森林防火责任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全面落实各项防扑火措施,做到责任到位,资金到位,人员到位,措施到位。

各镇(乡)政府、林业工作站要从讲政治、顾大局、保稳定的高度,对近期无雨天气给森林防火安全带来的危害性有足够的认识。各镇(乡)政府指挥长接到通知后,要迅速研究当前森林防火工作,作出新的部署,采取强有力的措施,有效遏制森林火情的发生态势。

  二、全力以赴,加强防范。近期,各镇(乡)政府要进一步采取宣传车、短信、标语、横额、村民家长会等形式开展大张旗鼓、声势浩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。各镇(乡)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、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、巡山护林员、村委会、村小组和租山造林业主要迅速行动起来,加强野外火源管理、开展隐患排查,重点区域严防死守,严格管控野外用火,严防发生森林火灾。

    三、严阵以待,加强处置。各镇(乡)政府要组织动员专业、半专业扑火队伍严阵以待,做到召之即来、来之能战、战之能胜。镇(乡)政府、村委会专职护林员要加强火情预警监测,及时、准确、真实报告火情信息。一旦发生森林火灾,不迟报、谎报、瞒报火情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各镇(乡)政府领导、林业工作站人员要第一时间亲赴火场一线,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,科学指挥,快速处置,重兵扑救,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
四、严格责任,加强纪律。各镇(乡)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,政府分管领导、林业工作站站长要坚守岗位。对因组织领导不到位、工作部署不力、防范措施不力,造成森林火灾频繁发生的,根据《清远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》,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。因迟报、谎报、瞒报森林火情信息,贻误战机和因脱岗、漏岗、离岗造成扑火处置指挥不力,造成森林火灾到第二天上午8时前没有扑灭,并造成重大损失的,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严格执行森林火灾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,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,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,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等“四不放过”规定。森林公安机关要对森林火灾案件快速查处,依法严肃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12月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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